澄办字〔2014〕71号
各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,各双管单位:
根据《澄城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》和《澄城县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试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11月份各镇固定资产投资、招商引资、信访稳定、争取国投资金完成情况和县级部门固定资产投资、信访稳定、争取国投资金及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予以通报。
附件:考核情况通报表
2014年12月22日
澄办字〔2014〕71号
各镇党委、人民政府,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,各人民团体,各双管单位:
根据《澄城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规定》和《澄城县年度重点工作考核试行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将11月份各镇固定资产投资、招商引资、信访稳定、争取国投资金完成情况和县级部门固定资产投资、信访稳定、争取国投资金及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予以通报。
附件:考核情况通报表
2014年12月22日